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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河东粮库绿化及管理用房、东环路道路景观绿化(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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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河东粮库绿化及管理用房、东环路道路景观绿化(四标段)、三角洲公园停车场景观提升改造、颍上南路(颍南路-淮河路)绿化、市委党校新增景观项目编号:FGGJ-GC2016-500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小写)81449422.92(大写)捌仟壹佰肆拾肆万玖仟肆佰贰拾贰元玖角贰分招标人: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要求具备招标师或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签字或盖章审核人:编制人:编制时间:2016年12月29日2\n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2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3第六章图纸55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7第九章附件............................................................................................722\n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阜阳市河东粮库绿化及管理用房、东环路道路景观绿化(四标段)、三角洲公园停车场景观提升改造、颍上南路(颍南路-淮河路)绿化、市委党校新增景观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阜阳市河东粮库绿化及管理用房、东环路道路景观绿化(四标段)、三角洲公园停车场景观提升改造、颍上南路(颍南路-淮河路)绿化、市委党校新增景观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1.1项目名称:阜阳市河东粮库绿化及管理用房、东环路道路景观绿化(四标段)、三角洲公园停车场景观提升改造、颍上南路(颍南路-淮河路)绿化、市委党校新增景观项目1.2项目编号:FGGJ-GC2016-5001.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4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贸服〔2015〕440号、发改投资〔2011〕394号、发改投资〔2009〕52号、发改投资〔2010〕113号、发改投资〔2012〕440号1.5招标人: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阜阳市2.2建设规模:1、阜阳河东粮库绿化及管理用房工程:(1)该工程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工程项目为阜阳河东粮库绿化及管理用房工程,绿化及景观面积为7244m2,其中包括绿化工程、硬质铺装、园林小品等;(2)河东粮库管理用房为新建项目,建筑面积约133平方米,结构形式;砖混结构,主体高度为3.6m;层数:一层,条形砖基础;外墙为面砖和乳胶漆;含门窗等;管理用房安装部分普通电、管线到位、弱电管线到位;2、阜阳市东环路道路景观绿化(四标段)工程:北起规划六路,南至阜颍路,全长约3630m,红线设计面积约为282000m2。3、阜阳三角洲公园停车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该工程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工程项目为阜阳三角洲公园停车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其中包括绿化及铺装面积、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室外安装工程。4、阜阳市颍上南路(颍南路-淮河路)绿化工程:约15000m2,包括地形整理,土方造型,遗留垃圾清运、苗木种植等项目。5、市委党校学校新增景观项目:增加一座凉亭及8株精品实生银杏树栽植建于党校。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顶管工程已全部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后期施工过程中若有变化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调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2.3投资规模:约8300万元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阜阳河东粮库绿化及管理用房工程工期:60日历天;阜阳市东环路道路景观绿化(四标段)工期:120日历天;阜阳三角洲公园停车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工期:90日历天;阜阳市颍上南路(颍南路-淮河路)绿化工程工期:120日历天。上述工程需同时进行,按规定日期内完成。)77\n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等。2.6标段划分: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3.3类似业绩要求:/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6年12月30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发售费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交纳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_一_室。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7.联系方式招标人: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联系人:孙工电话:0558-2199036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南路460号联系人:冯工77\n电话:0558-3981177电子邮箱:496870692@qq.com2016年12月30日77\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地址:阜阳市阜王路356号联系人:孙工电话:0558-219903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南路460号联系人:冯工电话:0558-3981177电子邮箱:496870692@qq.com1.1.4项目名称阜阳市河东粮库绿化及管理用房、东环路道路景观绿化(四标段)、三角洲公园停车场景观提升改造、颍上南路(颍南路-淮河路)绿化、市委党校新增景观项目1.1.5建设地点阜阳市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等。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阜阳河东粮库绿化及管理用房工程工期:60日历天;阜阳市东环路道路景观绿化(四标段)工期:120日历天;阜阳三角洲公园停车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工期:90日历天;阜阳市颍上南路(颍南路-淮河路)绿化工程工期:120日历天。上述工程需同时进行,按规定日期内完成。)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3)其他要求:/。77\n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预定的分工认定。1.5费用承担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础,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阜政发【2013】54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阜政办秘【2013】68号文件规定收取。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基准,按皖价服【2007】86号文件的60%收取。3、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收取方式: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1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496870692@qq.com特别提示: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2.2.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答复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上发布2.3.1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77\n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自带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帐户名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徽商银行阜阳颍州支行账号:2080101021000425368备注:1、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办理。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无法开具银行汇票,也可采用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在此项目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但投标人还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果不是开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的,保证金银行汇票需加盖划付章,标注解付银行,确保能正常解付.4、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由徽商银行当即办理解付手续,并将解付情况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如不能解付,为无效汇票,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5、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及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原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6、在招标文件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写“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写“现金”字样。银行汇票的解付是指持票人持有汇票向开户行提示付款,持票人开户行收妥后交换到出票行。出票行验证汇票无误后付款的行为。银行汇票如不能正常解付,可能导致不能参与投标、废标等不利情形。为此,我们作出如下温馨提示:一、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2、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第2、3联)是否齐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仅需第2联,汇票号码和记载内容是否一致;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于出票日起1个月,看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内;77\n4、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5、银行经办人是否加盖私章;6、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此三项若有更改,汇票无效;7、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不能更改;8、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限于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办理;二、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1、银行汇票是超出提示付款期;2、银行汇票上的汇票专用章模糊不清;3、银行票面各要素模糊不清,不齐全;4、银行汇票各要素有涂改现象;5、银行汇票若有背书,该票的背书不连续、不完整;6、华东三省一市汇票未加盖专用的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7、其他不能解付情形;注明:银行汇票票面要素不齐全,绝对记载事项不完整或银行汇票出现错行串行的现象,及未加盖划付章的,责任由出票行承担。以上提示仅作为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如有其他情形,责任由投标人承担。。8、银行咨询电话:0558-2390001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7.5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共()份3.7.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3.7.7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每册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技术标和商务标需分开装订,商务标部分为:投标函及投标报价书。)4.1.2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77\n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23日10时00分(递交时间:2017年1月23日9时00分至10时)。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阜阳市阜王路356号(原武警支队院内)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1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各投标人检查本单位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完好。5.2.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7.2.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7.3.1履约担保担保形式:■现金■保函担保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如采用保函的方式,须提交不低于履约保证金总额30%的现金、剩余部分可采用银行保函。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3日内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后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从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提供银行转账证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按期补齐),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1万元/日的违约金,延期超过7日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1万元/日的违约金,延期15日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77\n账户名称: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开户行:工行阜阳市城建支行账号:131103332920000986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最高投标限价81449422.92元。10.2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10.3合同价款的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10.4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5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10.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7.1信用登记投标单位中标后应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安徽省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ahgcjs.com.cn77\n)完善企业和个人基础信息,个人还需完成实名制登记。请各投标单位投标时慎重考虑项目组成人员,确保信息能够登记。10.7.2考核□不纳入■纳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须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考核和“两场”联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建质函〔2012〕1151号)的规定纳入“IFA”系统进行管理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将严格按照《建质函〔2012〕1151号》文的规定进行处理。10.7.3特别提醒投标人投标时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不再对清单进行分项报价,投标人报价浮动率=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应同时扣减后计算)。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的确认:由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本次招标报价的基础依据,投标人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工程量进行核算并提出异议,分项工程量误差在正负3%之内不调整,若投标人没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以投标人中标价所报价格作为合同价款结算依据;若经投标人核算清单项目工程量误差在正负3%之外或漏项、错项的,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须提供相应的工程量计算书,以利招标人及时核对,并以招标人重新确定的清单工程量作为报价依据,开工后工程量一律不予调整(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工程联系单等除外)。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在设计图中如没图示、或没表达明确的,且各投标单位没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决算时不得调整造价,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价内。10.7.4项目班子人员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并且为本工程专职项目经理,即除本工程外,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班子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网上实名认证人员。如果网上实名认证无法通过,导致施工许可证无法办理等情况出现的,承包单位需支付违约金5万元,且相关人员必须进行更换,更换人员的违约处理按照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规定执行。项目经理需参加重点局”工作宝”手机客户端考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请假需发包方分管领导审批,其他人员请假需发包方分管科室审批。77\n10.7.5补充11、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交投标同版本的投标文件纸质版2套,1套报价软件版(提供的电子版与纸质一致),如投标人提交的文件与投标时提交的文件不一致,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负责。2、样品采购需满足招标人要求,否则进行更换,如再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自行采购,采购单价按清单控制价中的价格从中标价中扣除。3、中标单位须负责办理阜阳市供电公司要求的相关业务手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送电运行。4、外地来阜施工企业,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个月内或在第一次工程款申请支付前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项目登记备案;每次申请拨付资金前需到项目所在地国税部门预缴增值税和地税部门缴纳相关地方税费,并取得相关完税证明。5、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提示的主要材料推荐品牌,不得因投标人报价浮动率而影响到推荐品牌中主要材料的品质。10.7.6补充2评标过程中未评审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由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对评标委员会未进行评审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放入备案资料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参与投标,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报告,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将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进行监督,对代理机构复核的结果进行抽查,发现违规违约行为将作严肃处理。77\n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否决其投标:(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7\n(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内的;(13)近三年内因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4交易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77\n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第2.3款是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答复,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2.2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回复,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2.2.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将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投标人自行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查询,无需确认。2.3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3.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自行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查询,无需确认。3.投标文件3.1.1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及附件;77\n(2)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项目管理机构;(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投标人按投标函中的格式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由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留置并开具收据。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予以解付,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备案后5日内由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违反投标人诚信承诺书中承诺的。3.4..5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按照阜政办【2015】21号文件执行。3.5资格审查资料3.5.1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可不提供)、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以上证书、证件须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3.5.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n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4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函及附件、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技术标和商务标需分开装订,商务标部分为:投标函及投标报价书。)3.7.5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7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8投标文件中涉及到单位名称、投标人、项目经理、编制人等应填写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不得填写见商务标、技术标或第?页等形式。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或集中包装均可,如果采用分开包装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由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7\n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由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开启技术标;(6)休会,进入技术标评审阶段。(7)复会,宣布资格信誉得分及技术标评审结果,技术标评审未入围的投标函不予开启。(8)按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开启投标函,由唱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并现场记录;(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征询各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无异议,如有异议可现场书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出,如无异议,则后期针对开标过程的异议和投诉不予受理。(11)开标结束。5.2.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由招标人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77\n(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顺延,顺延的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的,顺延的中标候选人须承诺按照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7.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招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前到市检察院办理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执行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其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书面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备案。77\n8.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虚假投诉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入诚信档案,一定期限内不得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n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条款1、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条件的。2、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串通投标行为是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或与同一人联合投标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7)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企业资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8)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或同一中介机构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6、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投标报价上限(最高投标限价)的。7、投标报价中变更招标人提供的暂列金额或暂估价的。8、联合体各方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9、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7\n(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内的。(13)近三年内因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时间内的;(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10、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以上情形之外,不得否决投标。因不可预测情形需否决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慎重作出决定。在评标过程中因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被否决投标后,评标委员会准备对该项目废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告知该项目招标人废标的理由。77\n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对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是否与出具投标保证金的账号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符合性评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或盖章符合“投标函”格式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注:以上参与评审的证书、证件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原件。77\n综合评审打分表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备注企业业绩、荣誉满分60分投标人所承担的园林绿化工程,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获奖证书的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国家级“鲁班奖”的,得30分;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黄山杯”(外省等同于黄山杯奖项)或省级“精品工程”、“优质工程”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级市“颍州杯”(外省等同于颍州杯奖项)或地级市“精品工程”、“优质工程”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同一项目获得的不同奖项按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加分。满分30分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每提供1项得20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含)至8000万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每提供1项得1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满分30分项目经理资历、荣誉满分30分获得过中国建筑业协会或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表彰的得5分,获得过省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表彰的得3分,获得过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表彰的得2分。获得的不同奖项按最高奖项计分满分5分担任项目经理的园林绿化工程获得过国家级“鲁班奖”的,得10分;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黄山杯”(外省等同于黄山杯奖项)或省级“精品工程”、“优质工程”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级市“颍州杯”(外省等同于颍州杯奖项)或地级市“精品工程”、“优质工程”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同一项目获得的不同奖项按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加分。满分10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每提供1项得15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每提供1项得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满分15分项目组成人员满分10分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7分;项目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除外)中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满分10分1.以上业绩、荣誉、奖项以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获奖证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复印件应清晰、关键内容可以辨认。否则,投标人应承担因复印件关键内容不可以辨认的风险。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业绩、获奖等的继承性。注:以上参与评审的证书、证件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原件。总分100分注:不同级别奖项得分要体现差别77\n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两阶段低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3.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组长,商务标的评审以注册造价工程师为主。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4.评标程序评标准备→投标文件评审(资格评审)→开启商务标(符合性评审)→评标基准值的计算→确定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评审顺序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4.1.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1)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2)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3)核对评标工作用表。(4)查询投标企业信用得分并打印放入评标报告中。4.2.资格评审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4.3技术标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审。4.4.综合评审打分77\n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和技术标评审通过的,进行详细评审打分;(1)若详细评审得分在80分及以上全部入围;(2)若详细评审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不足3家,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至3家,资格信誉评审得分低于60分的,不再递补;4.5.对入围的投标人开启商务标并进行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4.6.评标基准值的计算(1)所有入围的投标人在7家以下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值;(2)所有入围的投标人在7家及以上的采用两次加权平均确定评标基准值,两次加权平均确定评标基准值的计算方法为:招标控制价以下的全部投标报价进行第一次算术平均,一次平均值以下的投标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第二次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4.7.确定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评审顺序评审评标委员会对等于评标基准价及以上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取前三名,进入商务标评审阶段,如商务标评审不通过依次进行递补,评审通过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时,以详细评审得分高的排名优先;若详细评审得分也相同时,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投标人抽签确定名次。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6.评标结果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77\n(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否决其投标或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9)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7.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项目。77\n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使用(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阜阳市河东粮库绿化及管理用房、东环路道路景观绿化(四标段)、三角洲公园停车场景观提升改造、颍上南路(颍南路-淮河路)绿化、市委党校新增景观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阜阳市河东粮库绿化及管理用房、东环路道路景观绿化(四标段)、三角洲公园停车场景观提升改造、颍上南路(颍南路-淮河路)绿化、市委党校新增景观项目。2.工程地点:阜阳市。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1、阜阳河东粮库绿化及管理用房工程:(1)该工程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工程项目为阜阳河东粮库绿化及管理用房工程,绿化及景观面积为7244m2,其中包括绿化工程、硬质铺装、园林小品等;(2)河东粮库管理用房为新建项目,建筑面积约133平方米,结构形式;砖混结构,主体高度为3.6m;层数:一层,条形砖基础;外墙为面砖和乳胶漆;含门窗等;管理用房安装部分普通电、管线到位、弱电管线到位;2、阜阳市东环路道路景观绿化(四标段)工程:北起规划六路,南至阜颍路,全长约3630m,红线设计面积约为282000m2。3、阜阳三角洲公园停车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该工程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工程项目为阜阳三角洲公园停车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其中包括绿化及铺装面积、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室外安装工程。4、阜阳市颍上南路(颍南路-淮河路)绿化工程:约15000m2,包括地形整理,土方造型,遗留垃圾清运、苗木种植等项目。5、市委党校学校新增景观项目:增加一座凉亭及8株精品实生银杏树栽植建于党校。(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顶管工程已全部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后期施工过程中若有变化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调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及养护内容。77\n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含招标书、答疑、澄清文件、工程量清单等)(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7\n(7)图纸(8)投标书及附件(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1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6份,承包人执6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77\n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77\n第二部分专用合同主要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认可的会议记录、设计变更、洽商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见规划平面图。1.1.3.10临时占地包括:建设单位指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行业及安徽省、阜阳市有关验收规范和技术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77\n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1.4.4发包人对材料的特殊要求: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安徽省、阜阳市有关验收规范和技术标准前提下,还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顺序在前者优先解释)(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含招标书、答疑、澄清文件、工程量清单等)(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投标书及附件(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十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国家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七日;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二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77\n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接件后七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现场保存完整图纸一套。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七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单位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自行勘察场外交通,发包人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临时维护设施为准。场外交通道路利用已有的道路,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维护并保证交通畅通,退场前恢复原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施工并承担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7\n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1发包人工作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度及相关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在监理工程师的协助下严格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协调解决由发包人处理的有关问题,但涉及工程量、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的确认需发包人盖章方为有效。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驳点及道路位置以现状为准,承包人在投标前已踏勘,并应在开工前7日内由承包人自行接至施工现场,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之中。水、电由承包人装表计量,由承包人按实承担。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不提供。77\n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总结及发包人所需的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叁套(电子版一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15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符合相关部门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开工前做好施工现场道路的硬化处理,确保不出现卷泥上路,施工现场围墙符合JGJ59—2011标准及有关部门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如现场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执行,其费用由投标人在总报价中自行考虑)。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室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不提供监理办公室。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所发生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阜阳市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规定。6)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报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报表,每周四报本周工程进度、下周计划报表。7)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发包人的要求来施工,对连续违反三次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清除出场,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8)如有施工图深化设计、方案论证等,由承包人负责,但必须得到发包人同意方可实施,其费用包含在投标人总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9)防尘措施须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杨尘污染防止规定,按阜阳市及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相关规定执行。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77\n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2.2.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要一致,并且为本工程专职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各种例会和打卡考勤,发包人对项目经理进行打卡考勤。项目经理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会议,如无故缺席,处罚违约金3000元/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保证每个月不少于22天常驻现场组织施工,如缺勤支付违约金:项目经理3000元/天、技术负责人2000元/天、五大员(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每人1000元/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五大员均需参与阜阳市重点工建设管理局管理文件执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请假需发包方分管科室审批。劳动力、材料、设备投入计划不能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到场的视为承包人违约一次并向发包人支付壹万元违约金,并限期在3日内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到场,否则,视为违约,累计超过三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施工现场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要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挂靠分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除出场。以上人员原则上不予更换,因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原因需要变更时,承包人应至少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以条件相当且能满足阜阳市建设主管部门更换条件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予以替换,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完善变更手续,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备案,项目经理需交纳违约金50万元/人、技术负责人10万元/人、安全员1万元/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未报送备案而擅自更换项目班子人员的(不含项目经理),视为违约,擅自更换的人员必须换回,且交纳交违约金30万元/人、次,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同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清除出场,并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记录档案一次。项目班子人员在施工期间不能满足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并视承包人为违约一次,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且相关人员必须进行更换,更换人员的违约处理按照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规定执行,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建设的,应及时整改至约定的质量标准。77\n上述违约金必须在下一次申请工程款费用前缴纳到招标人账户,否则招标人不予支付下期工程款费用。工程关键部位施工时,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首次支付违约金3000元;第二次及以上支付违约金10000元/次,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所有违约金必须在下一次申请工程款费用前缴纳到招标人账户,否则招标人不予支付下期工程款费用。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除出场。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详见3.2.2条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详见3.2.2条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详见3.2.2条。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详见3.2.2条。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执行合同通用条款。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77\n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和保函;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3日内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后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从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提供银行转账证明,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日的违约金,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须完成合同签订及备案,否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日的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承包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按期补齐)。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现金部分不低于履约担保金额的30%,或保函部分不高于履约担保金额的70%)。履约担保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监理单位除按规定和本合同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材料产品项目,进行监理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理。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代表的书面许可。详细内容按监理合同及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但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单位自行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3商定或确定77\n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执行通用合同条款;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合格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2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5.2.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2.3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协调。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阜阳市有关部门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采用高度2.5米砌体挡墙及墙面彩绘要求封闭施工。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如未达到上述规定要求,发包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建筑垃圾处理和扬尘污染防治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其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1)该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并确保有足够的费用承担安全文明施工要求。(2)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开工后,先支付50%安全文明施工费,在拨付第一期工程进度款时支付30%安全文明施工费,在拨付第二期工程进度款时支付20%安全文明施工费。77\n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十日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接件后七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详见合同约定。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七日完成满足施工要求的临时设施。7.3.2开工通知开工通知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日期算起。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发包人应同意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损失。(2)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若工程延期,每延期1日罚款5000元,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所有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款的0.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n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8提前竣工的奖励7.8.1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发包人要求提供。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修建临时设施产生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之内,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和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规定。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和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规定。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和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规定。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和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规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及有关文件规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77\n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监理单位审核。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3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不采用。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招标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甲、乙双方另行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价款采用第2种方式确定。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77\n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2)承包人投标时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中标后,发包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承包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3)本工程最终结算时税金按照国家政策性调整规定执行,以审计部门实际审计价格为准,费用增加按照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对比下浮率,同比例下浮计入工程造价中,费用减少按实际价格扣除。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a.招标控制价中已列项目,按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报价浮动率b.如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及数量有差异的项目,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费用,视为投标人已列入投标总价中。c.工程变更中的报价:招标人控制价中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报价浮动率记取;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无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招标文件重新组价;其中材料价格按招标人控制价中的材料价格执行;若控制价中没有,执行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采用的同期阜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阜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中若没有,按造价管理部门备案价格执行;机械台班单价按上述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执行;人工费单价按安徽省最新政策文件规定执行。重新组价部分时按招标控制价与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报价浮动率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3、其他价格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77\n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适用。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适用。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适用。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共同核定的节点工程形象进度付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的约定:每个月25日,实际完成工程金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时,按照已完工程价款的50%支付(如当月25日,实际完成工程金额未达到2000万元时,累计至下个支付期且满足支付金额)。以此类推,至工程完工后付至已完成工程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土建及灯光移交接管单位后付至已完成工程合同价款70%(在工程可实施内容完成后,如因征迁等原因,造成剩余工程在三个月以上仍无法验收,可分段验收),余款作为待结价款和质保金,工程结算经审计部门审核且绿化部分移交接管单位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5%;两年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无息)。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30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发包人不支付违约金。工程总合同价的支付1、工程最终价款以发包人或发包人主管部门委托的审计决算为准;77\n2、合同价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收款账户是本合同约定承包人账户。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工程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后10天内招标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苗木开始计算养护期,苗木养护期一年。。管理权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仍由中标单位负责卫生保洁(含水面)、苗木及设施人为损坏的安保看管、苗木浇水、拔草、修剪、病虫害防治、补植等日常养护。招标人负责质保期内的监管和考核工作,并有权视中标单位管理情况扣除相应违约金。如中标人不能在按招标人给定的时间内及时履行养管职责,招标人有权直接安排人员机械进场整改,所发生费用将从质保金中按招标控制价的1.5倍扣除。一年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后,苗木正式移交接管单位;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验收移交的,质保期满至移交期间的卫生养护工作及费用仍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并将根据绿化接收人的意见,在工程移交前与审计量对比,缺损苗木以招标控制价中苗木综合单价为基础据实结算扣除,作为接收方补植费用。③土建及灯光工程待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接管单位。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验收移交的,质保期满至移交期间的维护及费用仍由中标人承担。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部分由中标人负责维修,如中标人不能按招标人给定的时间内(土建部分2日内进场维修,灯光部分24小时内进场维修完成)及时履行保修及养管责任,招标人有权直接安排人员机械进场整改,所发生费用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按招标控制价的1.5倍扣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验收移交的,质保期满至移交期间的养护工作及费用仍由中标人承担,直至移交工作完成。招标人并将根据绿化接收方的意见,在工程移交前与审计量对比,缺损苗木按控制价中苗木综合单价标准据实结算扣除,作为接收方补植费用。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适用。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7\n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本条不采用。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使用单位移交工程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合格后,7日内,承包人应向使用单位移交工程。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参见合同专用条款7.5.2条标准执行。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之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审计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由于承包人资料不全,则由承包人补齐资料;若在造价审核过程中产生争议,待争议解决后审核支付。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审计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7\n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及相关规范、标准。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2日内必须实施维修,灯光24小时内维修完成,如承包人不能在发包人要求期限内进行维修的,发包人有权安排维修,其费用以招标控制价的1.5倍结算,直接从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退还剩余质量保证金(无息退回)。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77\n装修工程为2年;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其他工程为2年。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日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77\n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详见3.2.2条。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施工过程中如承包人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时间超出15天,合同自动终止,发包人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审计价的50℅的价款,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办理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和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含法律或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的)的保险,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0.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7\n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其他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0.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0.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阜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违反廉洁纪律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已完工程不予结算。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须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考核和“两场”联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建质函〔2012〕1151号)的规定纳入“IFA”系统进行管理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将严格按照《建质函〔2012〕1151号》文的规定进行处理。考勤方法:(1)目前纳入“IFA”系统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2)项目经理在岗时间暂按不得低于该项目正常施工时间的50%,质量员和安全员在施工期间应保证正常施工时间在岗履职,“IFA”考勤系统现暂按不得低于该项目正常施工时间的70%进行考核。(3)考勤方法采用“出勤+工时”考核法,以工时考核为主要指标。个人考勤考核结果为:出勤天数和累计出勤时间。出勤考核以半天为考核单位,原则上进出工地需要考勤,工时考核包含正常出勤工时和加班工时。考核办法:(1)施工企业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等)在项目竣工时考核不合格的,对企业、项目经理以及考核不合格的关键岗位人员记不良行为1次,并暂扣项目经理以及考核不合格质量员、安全员等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个人从业资格证书3—6个月;2个及以上项目考核不合格的,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个月、1年内不得承接我省保障房以及大型以上政府性投资房建市政项目。(2)外省进皖施工企业在项目竣工时考核不合格的,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并向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考核不合格的关键岗位人员6个月内不得参加安徽省内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企业1年内不得承接我省保障房以及大型以上政府性投资房建市政项目。77\n(3)凡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如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企业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21.2经省、市建设部门认定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的项目,应从工程款中扣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且质量须符合质量要求。2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如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发包人不再承担费用。施工前期、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的垃圾清运费现场清理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如工地有沟塘需处理、垃圾外运、地下构筑物、土方外购外运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后一律不予签证认可。如有外弃土或外购土(包括建筑垃圾、淤泥外运等)发包人不提供弃土点和取土点,承包单位对弃土点和取土点的选取需经发包人同意,弃土不得擅自堆放。投标人建筑垃圾处理必须符合《阜阳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阜政办【2010】19号文件)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其费用纳入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3、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的暂定数量和金额仅作为控制价编制依据,如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以图纸为准增减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的,以最优施工方案为准;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暂定项目及数量有差异的项目,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费用,视为承包人已列入报价。4、本工程办理临时用电手续及接电用电材料、设备设施费用,生产生活用水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考虑。5、质量检查制度:施工期内:发包人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承包人需立即整改,整改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连续三次发现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承包人清除出场;如与合同和招标文件有变化应以发包人文字性通知、联系单等为依据,其他均不予认可。6、材料要求:1)中标人所使用的材料在进场前,须报送样品经监理单位及发包人认可,如中标人三次报送的样品不符合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直接选定生产厂家和具体样式,中标人必须服从发包人选的生产厂家和具体样式,中标价格不作调整。277\n)中标人所使用的材料在满足设计文件和国家、省、市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尚应满足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标准,并须按有关规定对材料质量进行检测,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随时对中标人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样检测,若该材料经检测部门检测,不符合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应无条件进行退场和返工处理,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担。3)对于投标人所选用的材料,招标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最终决定权,中标人必须服从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价格调整,由此所带来的费用风险,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7、承包人在施工期间进场的堆放和大型机械的停放必须满足施工总包方现场布置要求,其因保管不善和盗窃等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8、除甲供材及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及设备以外,由投标单位自行采购的非调差范围内的材料均按投标报价一次性包死,投标单位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9、工程量无论计算正确与否,工程结算时均不另行调整;漏算工程量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中标后不再重新计入;施工图标注不清楚部分,以发包人解释为准。10、必要时招标人将会同招管局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对中标候选人的业绩、资金、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技术力量、人员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组成人员有半数以上认为中标候选人存在违规、违纪、弄虚作假、业绩不实、有挂靠行为或无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将取消期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11、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自行完成合同备案和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相关手续,承包人在该期限内未办理完毕(因发包人原因除外),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1万元/日的违约金,延期超过10日,发包人将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换。12、承包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按时进场,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全部到位,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各类设备到位50%以上,否则,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日的违约金,延期一个月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上报发包人,发包人将按施工组织设计既定的时间节点按月考核,承包人须按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既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进度,否则延期第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日的违约金,延期第二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日的违约金,延期第三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3万元/日的违约金,如按总工期如期完工发包人向承包人退还此项违约金。13、本工程所涉及到的供水、供电、燃气、消防、人防等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安徽省和阜阳市相关主管单位要求,承包人必须包施工、包验收、包移交。发包人只确认通过阜阳市主管单位验收合格并接收的供水、供电、燃气、消防、人防等工程为合格工程。14、项目班子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网上实名认证人员。如果网上实名认证无法通过,导致施工许可证无法办理等情况出现的,承包单位需支付每人次违约金5万元/人,且相关人员必须进行更换,更换人员的违约处理按照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规定执行。177\n5、在工程后期实施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签证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加的,按照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乘以此子项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增加费用;如工程量减少的,按照此项子目控制价综合单价,从工程合同总价款中扣除此项费用。16、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承包人须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实施,工程量的增减按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调整,不得以此为理由因窝工等其他内容进行索赔。17、设计文件示意内容的尺寸做法、要求等标注有错误,有遗漏或理解不一致。发包人或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工程需要而对其更正和补充的,称为技术核定,技术核定不调整合同价款,也不调整工期。18、农民工工伤保险按皖人社发[2015]11号规定综合考虑计入报价,中标后须按规定标准缴纳。19、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后,若因征迁、场地及施工环境等发包人原因,承包人无法进场实施的,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更换后的人员资历水平不得降低),不再执行相关人员更换违约处罚条款。20、工程开工后工程范围内可实施内容完成后,剩余工程内容若因征迁、场地及施工环境等发包人原因导致4个月后仍不能实施,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更换后的人员资历水平不得降低),不再执行相关人员更换违约处罚条款,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21、对于后期因遇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施工,承包人应该提前勘察现场(自行勘察),充分考虑其中风险,自行承担由于范围及其他原因导致的工期增加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已考虑到开工时间的不确定性、并充分考虑到材料、人工、设备、价格升降各方面因素,中标后不得因此原因提出索赔。22、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发包人、监理单位及质监局发出的质量整改或各类督办函的要求进行整改,如承包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第一次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第二次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0元,第三次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0元,如承包人拒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对承包人出现质量缺陷部分的工程按工程价款的10%-100%收取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以上合同违约金须在发包人发出通知7日内必须缴纳,每延迟一天增加10000元合同违约金,延迟20天不缴纳合同违约金的,发包人将不予支付下次申报工程款)。23、竣工验收项目未移交的成品保护管理费用由中标单位综合考虑纳入报价。24、经省、市建设部门认定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的项目,应从工程款中扣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且质量须符合质量要求。25、苗木规格均为进场栽植修剪后的规格,进场规格均应大于此规格,地被苗木密度根据所购苗木冠幅大小满铺为准。26、苗木养护、补植77\n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工程养护期。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和安排,招标人按照阜阳市绿化养护导则(试行)进行养护管理。并参考《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绿化管理考核办法》及阜重建管[2010]52号文件进行现场管理及考核,在养护期内,每年春季3月20日前和秋季11月10日前对于越冬和度夏死亡及缺棵的苗木必须补植完成,补植苗木规格须与补植时已成活的苗木规格一致。如不能在招标人期限要求内补植的,中标人另外按照控制价中苗木综合单价标准2倍或3倍扣款,由招标人组织补栽,经监理、设计有关人员确认后,其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补栽苗木仍由中标人负责后期养护管理。中标人应加强绿化的中耕除草、修剪整形、防治病虫害、浇水、喷水及卫生保洁工作,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否则,招标人将全额扣除质保金用于管养。中标人必须保证栽植树木成活率100%。27、土壤改良及肥料施加:土壤改良及肥料施加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数量实施,如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以图纸为准增减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的,以最优施工方案为主;。28、苗木栽植报价包括苗木外购、运输、场地内倒运、土地细整、换土栽植(树穴内必须保证全部为种植土)、浇水、施肥、修剪、支架、养护(养护期一年)等完成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胸径为栽植后距地面1.3米处量,地径(干径)为栽植后距地面0.3米处量。施工图苗木规格为苗木进场修剪后栽植前验收的最低标准。进场苗木需大于此标准。29、当高温及极低温种植地被、花卉等,施工单位可提高苗木规格,降低苗木密度,但须达到满铺不漏土的效果,价格不予调整。30、本工程草坪类为无缝草坪卷,混合草坪需按相应适宜季节及时进行补播,否则,由此造成草坪斑秃及效果不佳现象,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进行相应处罚。31、其他(1)投标人应按照《阜阳市城区绿化施工导则(试行)》、《阜阳市城市行道树施工导则(试行)》、《阜阳市城市绿化养护导则(试行)》的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在施工期内,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施工图范围内的卫生保洁(4000平方一个保洁人员,含水面)、看管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2)因苗木规格品种要求(包括高度、冠幅、胸径、数量等)造成市场采购困难,甚至无苗源,请投标人在答疑规定时间前提出,否则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受理,中标人因苗木采购困难提出更换品种或降低标准的,须经招标人同意,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从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中扣除。变更增加的苗木或材料品种需经造价管理站及时备案,以备案后的主材价格计入决算。工程变更程序按阜政发(2014)83号文件执行。(3)投标人应在招标人通知时间内及时整改施工和养护过程中存在的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送工程资料(包括周报、月报等)。如不能按时间要求完成,则每次扣除履约金或质量保证金30000元。77\n投标人施工及养护应按阜阳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同时对施工及养护期中产生垃圾、杂草、死树等现象应于当日立即清理外运出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直接安排人员机械进场整改,所发生费用将从履约金或质量保证金中按1.5倍扣除相关费用。(4)、投标人进场后应及时编制周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和招标人审批,如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如雨、雪等不可抗力、拆迁等环境问题影响除外),将每周处以扣除履约金或质量保证金200000元处罚。(5)土建项目的小品(含护栏、防腐木等小品构建中需油漆涂料涂饰部分)在两年质保期满,验收前,需按规范重新油漆一次。(6)在工程量及造价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承包人可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优化施工方案,但其优化后的方案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32、工程结算报审时,若经初审审减额大于5%,则需按超过5%部分金额的2%缴纳违约金,否则不予支付工程款。33、廉政协议书。34、为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款之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同期工程款的一定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本合同未尽事宜,由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相关条款写入施工合同;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发包人所有。77\n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控制价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合同协议中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的,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合同协议中约定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以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工程量对合同双方不具合同约束力,本工程量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1.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1.5工程量清单编制采用统一格式和表格、具体构成内容见附件“工程量清单”。1.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是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描述的,对清单项目的技术和质量有要求的,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措施项目清单中通用部分遵循计价规范编制。专业工程措施项目按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项目名称和内容见附件“工程量清单”。2.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进行报价。3.其他说明3.1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依据有:⑴招标控制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按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计价规范、本省现行实施的计价定额、计价办法及工程所在地市计价规定:市政、园林专业采用《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及配套计价依据;土建、装饰、安装专业采用(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安徽省计价定额综合单价》(2009),安徽省定额总站发布的造价〔2016〕11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⑵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⑶本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77\n⑷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常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以及所采用的施工机械。⑸建筑材料价格参照《阜阳工程造价信息》2016第11期及市场行情。⑹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其中包括:赶工、夜间施工、阴雨等恶劣天气、市场价格上涨、大型机械进退场、施工安全等。⑺其他相关材料。77\n第六章图纸1.图纸目录(详见招标图纸)2.图纸(随同招标文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77\n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一般标准和技术规范1.一般标准和技术规范1.1本招标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二、特殊标准和技术规范2.特殊标准和技术规范2.1根据设计要求,本招标工程中下列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相应符合下列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列出特殊的材料、设备、施工及相应标准和技术规范名称):/三、工程技术要求/77\n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7\n1.投标函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经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及其他招标资料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其中阜阳河东粮库绿化及管理用房工程工期:日历天;阜阳市东环路道路景观绿化(四标段)工期:日历天;阜阳三角洲公园停车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工期:日历天;阜阳市颍上南路(颍南路-淮河路)绿化工程工期:日历天。上述工程需同时进行,按规定日期内完成。),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标准。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其项目经理资格为(专业)级注册建造师。4.在年月日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5.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承诺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6)我方承诺价款结算过程中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和投标人诚信承诺书的任何一种情形。7.我方声明:无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的,且在执行期内的情形。8.(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77\n年月日附件一: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郑重承诺如下:1.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2.本次投标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查证属实,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次投标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若经查证不符,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次招标如我单位为中标候选人,除不可抗力外,决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我单位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进行签订合同,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6、我单位若达不到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参与投标的,同意视为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我方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一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7\n2.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77\n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7\n4.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复印件备注:投标人如果采用从基本账户现金转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原件的复印件及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原件的复印件77\n5.投标报价书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77\n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投标总价概况投标总价(万元)投标总价与招标控制价的差额(万元)投标报价浮动率(%)投标总价中暂估价暂列金额(预留金)此两项金额与控制价中的金额保持一致,不得更改。承诺:如我单位中标,我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签订合同,且遵守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结算。投标报价浮动率(%)=【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控制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77\n6.项目管理机构6.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序号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班子成员: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等应具有相应岗位证书。77\n6.2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7\n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分包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营业执照号资质等级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要内容预计造价(万元)已做过的类似工程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为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工程。日期:年月日77\n8.资格审查资料8.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企业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注册资金社会养老保险证号开户银行职称证书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77\n8.2原件的复印件本次投标评审所需证件不再要求原件,所有原件的复印件,按评审顺序列表并附页码装订在投标文件中。77\n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77\n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单位盖章)年月日77\n附件1涉及到业绩奖项等资料评分的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下表:招标人工程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方式开标时间公示时间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中标价企业业绩及奖项业绩名称(含金额或面积)奖项名称(含获奖项目名称)项目经理业绩及奖项业绩名称(含金额或面积)奖项名称(含获奖项目名称)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中标价企业业绩及奖项业绩名称(含金额或面积)奖项名称(含获奖项目名称)项目经理业绩及奖项业绩名称(含金额或面积)奖项名称(含获奖项目名称)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中标价企业业绩及奖项业绩名称(含金额或面积)奖项名称(含获奖项目名称)项目经理业绩及奖项业绩名称(含金额或面积)奖项名称(含获奖项目名称)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否决的原因及依据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