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62 KB
  • 2022-05-13 09:11:35 发布

陇西小学景观绿化工程合同

  • 4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陇西小学景观绿化工程合同甲方:郑州市二七区陇西小学乙方:河南省毓秀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郑州市二七区2017年度零星工程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郑州市二七区2017年度零星工程协议采购项目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本合同采购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预算内();预算外();自筹()。付款方式为: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户支付()o二、工程名称、地点、工程范围、承包方式、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合同执行优惠率等工程名称:校园墙面及防腐木座椅等维修安装施工工程工程地点:陇西小学工程范围:香樟树及乔灌木种植、树穴安装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标准:合格工期要求:20天中标优惠率:10万以下优惠8%,10万一50万之间优惠10%合同执行优惠率:优惠10%注:合同执行优惠率是指在采购人与中标人平等协商后的中标优惠率基础上重新提出的新的优惠幅度更高的优惠率。三、合同暂定价、结算价及其支付方式合同暂定总价款为:298987.59元:\n合同结算价为:竣工决算审计价*(1-合同执行的优惠率),即329285.4*(1-10%)=296356.86元。大写:贰拾玖万陆仟巻佰伍拾陆元捌角陆分支付方式为:项目竣工且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价90%的工程款,保修期满后,支付剩余尾款。四、保修期:项目竣工且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保修期期12个月;如有非乙方因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负责免费保修。五、甲方指定联系人:申超鹏联系电话:13938458988乙方项目经理:唐冠军联系电话:13838538325六、甲方权利:1、有权获得优质服务;2、对所有工程质量如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供方无偿及时返修或补漏缺陷;3、有权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4、有权享受供方在该项目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其他优惠和服务。七、甲方义务:1、需方应将工程项目委托乙方实施;2、应接受乙方符合要求的工程和与之有关的保修服务;3、应按时支付工程费用;4、应妥善保管所有单据,随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八、乙方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算工程费用;2、有权拒绝需方提出合同规定及服务承诺以外的要求;3、有权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甲方的违约行为;九、乙方义务;1、及时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反馈工程情况;\n2、按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约定向甲方提供工程和与之有关的保修服务,并履行投标文件内的服务承诺及优惠服务;3、优先向甲方提供工程和与之有关的保修服务;4、必须按甲方要求准时完工;5、必须保证所工程质量符合合同、招标及投标的规定;6、必须保管好所有的单据,随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7、必须接受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监督管理,遵守统一的售后服务承诺。十、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10%的经济责任;如因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被投诉,一经查证属实,将按相关管理办法处理,直至取消其协议服务资格。1、乙方不按照零星工程承诺书接受工程业务的,将视情况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报二七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要求解除投标人协议单位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2、乙方未能在签订合同并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一日内进场施工,每天按照工程造价的2%扣除履约保证金;如未能在三天内进场施工的,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报二七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要求解除投标人协议单位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乙方未能在指定工期内完成工程项目,则每天按照工程造价的1%扣履约保证金;如超过约定工期30%未完成工程项目(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除外),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报二七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要求解除投标人协议单位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4、在被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乙方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若逾期仍未补足履约保证金则二七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有权解除投标人协议单位资格。十一、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n1、双方协商解决();2、向同(上)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郑州市二七区政府采购办公室3^提请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约定事项:1、郑州市二七区2017年度零星工程协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6—145号)招标文件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郑州市二七区2017年度零星工程协议采购项目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报郑州市二七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壹份。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其它甲乙双方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甲方(盖章):联系人:申超鹏联系电话:13938458988开户银行:帐号:地址:乙方(盖章):联系人:唐冠军联系电话:13838538325开户银行:帐号:地址:2017年11月9日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