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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3 09:11:3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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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16所农村中小学景观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ZQHGC-20180096)招标人: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齐河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一八年七月42\n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9第六章图纸60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1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62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4二、开标一览表66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7四、授权委托书68五、投标保证金69六、投标承诺书70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1八、施工组织设计72九、项目管理机构76十、拟分包计划表79十一、资格审查资料80十二、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84附件:封面格式8542\n第一章招标公告齐河县16所农村中小学景观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二次)招标公告一、招标项目名称:齐河县16所农村中小学景观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二次)二、招标项目编号:DZQHGC-20180096三、招标项目分标段情况:标段名称投标人资格要求控制价(元)一齐河县16所农村中小学景观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二次)(一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书面记录时间为准,记录时间需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其他要求:省外入鲁建筑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用户并公示的网上公示截图(加盖公章)。6、4726092.8742\n本项目兼投不兼中。由评标委员会按得分高低排列出前三名为候选人,对于兼投的投标人,当出现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时,按该投标人优先选择标段顺序确定(报价一览表中需注明优先选择标段顺序)的第一顺序标段为中标标段。四、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1.报名时间:2018年07月30日至2018年08月03日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3.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已报名供应商请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网齐河县分中心免费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未办理注册审核的投标人按信息库认证方式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供应商必须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齐河县分中心平台系统报名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操作将被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下载视为放弃报名,如参加投标/报价,将被拒绝。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五、投标文件递交:1.递交时间:2018年08月21日09时00分至2018年0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齐河县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四楼开标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42\n2.开标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齐河县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四楼开标区)七、监督机构: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534-5608619八、联系方式:1.招标人: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齐河县齐鲁大街282号联系人:岳女士联系方式:152669306932.代理机构:齐河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齐河县金融中心D栋19层联系人:谢先生联系方式:15621242283九、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qh.dzzyjy.gov.cn)上发布同时发布。十、重要说明:1.投标人首次在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到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诚信库会员信息验证服务指南》(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以及《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并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左侧系统入口的“会员注册”栏目免费注册。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诚信入库咨询电话:0534-2223100。2.招标文件一经在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布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发布人:齐河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7日42\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岳女士电话:1526693069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齐河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谢先生电话:156212422831.1.4项目名称齐河县16所农村中小学景观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二次)1.1.5建设地点齐河县境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等全部施工内容。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45天(具体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企业及本标书所载相关人员没有处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省外入鲁建筑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用户并公示的网上公示截图(加盖公章)42\n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Email形式(加盖公章扫描件及Word版)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qhjlgs001@163.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提出的问题不予解答。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将被视同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均无异议。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因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投标单位澄清的问题,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修改并及时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县分中心网站上统一发布;澄清、补充、修改文件等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县分中心网站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单位(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澄清、补充、修改文件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县分中心网站系统下载各类文件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1.12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3偏离√不允许□允许42\n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另行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澄清等有关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具体要求,可由投标人自行提供。3.3.1投标有效期90天(如不响应则为无效标)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2.收款人: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部开户银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业务经办人:王雯、王海霞联系电话:0534-5666591、0534-5661626、0534-566162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县支行业务经办人:王月、刘军联系电话:0534-5666591、0534-502651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业务经办人:齐楠、李刚联系电话:0534-5666591、0534-53241243.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网银形式交纳,不支持支票(含转账支票)、电汇、保函等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投标人(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按项目标段或包(以下简称“标段”)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机获取每个标段对应的虚拟子账号,自主选择其中任何一家银行账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按标段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0日16时00分,42\n逾期不予受理(截止时间一般为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5.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专用账户,其到账时间以到达银行账户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后,部分代理银行账户将自动转为“只付不收”状态。投标人(供应商或竞买人)应充分考虑交纳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的责任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或竞买人)自行承担。6.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无效。7.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或者有多个项目同时招标的,投标人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保证金,并对应不同银行账号。投标人向非对应标段(包段)银行账号、或者向非对应的其他项目(含变更招标、重新招标、终止招标项目)银行账号交纳的,其投标无效。8.投标人交纳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标段、包)有效,不得变更或重复使用。9.中标企业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单位须持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中标合同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以及《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该申请表请在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栏目自行下载),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查验资料手续有效齐全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42\n未中标企业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企业保证金退还,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提交中标通知书原件,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查验资料手续有效齐全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因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时提交中标通知书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此产生纠纷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超期资金占用费,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承担。废标、流标或终止项目投标人保证金的退还:废标、流标或终止项目保证金的退还,由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项目废标(流标或终止)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提交《关于退还废标(流标、终止)项目投标人保证金的申请》,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查验资料有效齐全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因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时提交《关于退还废标(流标、终止)项目投标人保证金的申请》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此产生纠纷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超期资金占用费,由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投标人异常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发生变更的,或重复交纳保证金的,或向非对应标段(包段)银行账号或者非对应的其他项目(含变更招标、重新招标、终止招标项目)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的,或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等异常情形,投标人应在该项目开标活动结束后及时向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提交异常保证金退还申请、保证金交纳凭证、基本户变更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核实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保证金收款银行(网银手动)无息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质疑、投诉、违法违规等保证金的处理:依据招标(采购)人的书面申请意见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暂停退还或暂扣相关企业投标保证金。42\n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获奖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5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5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在指明的地方盖章签字。3.7.4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在文件封皮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1份(USB接口),单独密封;另需唱标一览表两份单独密封。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可参考密封格式(后附)。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同时,须将评审办法中涉及加分的核验原件的业绩、证件证书等内容材料的原件扫描电子版(单独设置文件夹),与投标文件电子版放在一个U盘里即可。3.7.5装订要求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按照投标文件组成的顺序胶装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原则上不分册装订,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如果页数较多,可以按上(中)下册形式分册装订。(否则为无效标)。4.1.2封套上写明(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地址、电话;(3)在2018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可参考密封格式(后附)。4.2.242\n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齐河县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四楼开标区)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注:为保证开标会议程序顺利进行,建议投标人可以提前一个小时抵达开标会议现场,有序的签到;递交投标文件、资质证件等资料)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布密封完好并在投标文件密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5、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会议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山东省综合(原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或本票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42\n10.1.1类似项目/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企业及相关人员因安全、质量、建筑市场、工资拖欠等原因受到的行政处罚记录或违法犯罪记录10.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一标段:总控制价为4726092.87元;(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每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每标段总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每标段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认为招标控制价低于本企业成本的,可放弃投标。)10.3“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内容: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形式及份数:U盘。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注:投标文件电子版载体不予退还)电子版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中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内容,应采用WORD2003(*.doc)文件格式;42\n2、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EXCEL2003文件(*.xls)文件格式和所用编制软件的软件版文件格式(如广联达计价软件GBQ4.0的GTB4文件),两种文件格式的文档须同时提交;3、U盘内的文件、文件夹须标注明确,因标注不明造成无法对应识别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如不响应造成无法评标的,其投标为无效标)10.5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42\n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时须提交的资料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参加开标会:(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以上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必须为原件,不可为公证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人参加,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必须为原件,不可为公证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必须为原件,不可为公证件);(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必须为原件,不可为公证件);42\n(6)法人授权委托人及配备人员必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须同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必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格式后附);(7)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实现网上查询功能的,须同时提供查询用户名、密码或验证码等信息,可实现网上查询验证,否则无效);(8)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9)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必须为原件,不可为公证件);(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信用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11)省外入鲁企业须提供通过“山东省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用户公示的网上公示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注:1.以上证件除特殊说明外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以上证件审查不合格或提供不全者,作无效报价处理。2.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网络打印电子凭证的需提供能够进行网络核实的网站;如网站无法登录核实的需将电子凭证由主管部门加盖公章(鲜章)。3.以上证件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指定位置。4.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除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投标人还须另外准备以上证件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订装,与原件验证时一同提交。注意事项:郑重提醒投标截止时间后,恕不接受任何与投标、评标有关的资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报价单位自负。(资格审查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放在两个档案袋中,无需密封。)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公证件)及复印件,或提供不全者,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42\n10.13.2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2、质量缺陷责任期:2年。质量保修期:2年(其中:防水部位5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3、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施工主体封顶,支付至工程款合同价款的30%;工程装饰装修阶段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工程款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款合同价款的80%;经审计局审计完成之后,支付至审计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无息退还。4、招标代理费:经甲、乙双方商定,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招标代理费:壹万元整,其中一标段:壹万元;由每标段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公司交纳。5、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其工程成本价,可竞争费用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应按照规定计取,否则报价无效。6、投标人不得变动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项目特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若投标人自行变动,则评审小组有权利在该投标人总得分中扣除2分。如投标人对清单有疑问,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7、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8、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42\n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2\n(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42\n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n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齐河分中心业务系统向招标人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文件作为招标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答疑澄清的招标文件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齐河分中心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登陆后下载澄清文件。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到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在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齐河分中心重新发布,投标人登陆后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开标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42\n(6)投标承诺书(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施工组织设计(9)项目管理机构(10)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1)资格审查资料(12)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报价”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单位为达到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及相关建设技术规范要求所采用的相关工艺所产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不予另行计取。3.2.4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国家现行税金政策规定执行,其差价部分在清单报价中自行考虑。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的缴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42\n(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5)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7)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3.4.4.1投标人如有违规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42\n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之要求。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须知前附表里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n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布密封完好并在投标文件密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5、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会议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42\n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以网站公示的方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42\n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42\n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42\n评审细则如下:技术标评分标准项目分数评分办法总体概述2工程整体有深刻认识、表述完整、清晰;措施先进,施工段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得0-2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齐全、有针对性、合理、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满足施工需要,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0-2分,若此条缺项或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得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31、所报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2、网络计划编排合理、可行,关键路线清晰、准确、无错误,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0-1.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3、进度保证措施可靠,冬、雨季施工措施具体可行,农忙保勤措施可信、可行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0-1.5分,内容不全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3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完整、安全、经济、切实可行、措施得力,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0-3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证措施2针对项目实际情况,采用规范正确,有具体完整的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措施齐全、预案可行(防洪、防火、防触电、防坠落、防倒塌等),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0-2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2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合理,人员配备齐全、专业技术过硬,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0-2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呼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投入计划合理准确,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0-2分;内容不全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42\n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1、对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表述得0-1分;2、对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完整、安全、经济、切实可行、措施得力,得0-1分,内容不全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组价合理性2综合单价的组成及分析符合计价规范得0-2分;总分20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80分)评审项目评分标准(80分)评标基准值的确定评标基准价C=A×K1×Q1+B×K2×Q2A:有效投标价算术平均值。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A=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7≤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B:招标控制价。K:下浮系数;K1: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从(0.95、0.96、0.965、0.97、0.98)5个数中随机抽取。Q1: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从(0.30、0.31、0.32、0.33、0.34)5个数中随机抽取。Q:权重比例Q1+Q2=100%;Q1、Q2取值均应≥30%。K2为100%。42\n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百分数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报价(80分)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其报价得分为满分。高于评标基准值后,每高出1%在满分基础上减1分,减完为止;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每降低1%在满分基础上减0.5分,减完为止。(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注:1、以上涉及合同、证书、证明等均须提供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否则无效。证书应明确颁发日期,合同应明确签订日期。同时,将以上证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和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评标办法、评审标准和评标程序1.评标方法本次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评审办法进行打分,以投标人最终得分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最终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报价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技术标优劣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42\n(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42\n(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些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42\n(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标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A-1。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暗标编号(对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进行暗标评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招标人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42\n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5.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A2.5.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使用附表A-2记录评审结果。A3.2资格评审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使用附表A-3记录评审结果。A3.2.1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其中:(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42\n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其中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的,其更新的资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后,其得分应当保证即便在资格预审阶段仍然能够获得投标资格且没有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构成不公平,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A3.4判断投标是否为无效标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无效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无效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无效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无效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无效标。A3.5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A3.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42\n(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4)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5)汇总评分结果。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A4.2.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的得分记录为A。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仅按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A4.4.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并且经过评审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B。A4.5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审和评分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其他因素(如果有)进行评审和评分,其他因素的得分记录为C。A4.6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A4.7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中的规定执行。A4.8汇总评分结果A4.8.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A4.8.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42\n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授权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A5.2.2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A5.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无效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42\nA6.1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对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进行暗标评审)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评标委员会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则评标委员会需将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提前到初步评审之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结果封存后再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完成后再公开暗标编码与投标人名称之间的对应关系。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4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附件B:废标条件废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无效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42\nB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B1.6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加盖执业专用章的。B1.7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B1.8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B1.9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6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B1.10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应为无效投标或应重新招标的情形。B1.11违反现行的标准、规范中的强制性规定。B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的;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4、属于同一组织成员的投标人协同投标的;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其他联合行动的。B1.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变化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B1.142\n4有下列情形之一,特定投标人获得不当利益或者投标竞争优势的,属于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行为: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投标人的;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的;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的;4、招标人授意特定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5、招标人授意或者暗示其他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B1.1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2、伪造财务、信用状况或者虚报业绩的;3、伪造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资格、劳动关系证明的;4、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的。5、提供的类似项目、获奖项目的信息与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网站上的内容不一致。B1.16出现如下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8)干扰破坏招标秩序的。B1.1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要求密封;(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要求编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3)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4)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已超过报价的截止时间;(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议。(7)投标人的报价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42\n(8)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条款;(10)与招标文件有重大负偏离的报价文件;(11)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或者同一加密工具编制投标文件;42\n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82\n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82\n(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82\n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82\n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82\n。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82\n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82\n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82\n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2\n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82\n。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82\n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82\n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82\n。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82\n(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82\n(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同招标文件一同下载)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齐河县16所农村中小学景观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二次)。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本次工程量清单包括范围为齐河县16所农村中小学景观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二次)设计图纸内相关内容。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82\n2、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年国家标准)、《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16]40号)及相关规定,工程按相应工程类别计取;3、工程措施费、规费执行《鲁建标字[2016]40号》文件规定,有关地市规定的规费费率执行《德建通[2017]112号》、《鲁建标函[2017]23号》文件规定,税率执行鲁建标字[2018]12号文。;4、根据财政部【2018】32号文件,原适用于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5、省和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管理办法及有关计价要求、2016年版《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8年价目表,土建-95,装饰-103,安装-103)及相应计算规则、费用定额;6、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7、人工费按56元/工日计入;第六章图纸(另附,同招标文件一同下载)82\n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2、执行所有现行的建设局印发的有关质量、安全、墙改节能等方面管理的文件规定。3、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特别说明:无。82\n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正(副)本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82\n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开标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投标保证金六、投标承诺书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八、施工组织设计九、项目管理机构十、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十一、资格审查资料十二、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后附:密封格式。82\n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贵方交纳履约担保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并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投标人,没收我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2\n(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条款内容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2工期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2年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10%5分包见分包项目情况表6逾期竣工违约金2000元/天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8质量标准9预付款额度10预付款保函金额11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12质量保证金额度……备注:投标人应完全响应以上条款,可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2\n二、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所投标段投标总报价大写:元;小写:元工期质量目标项目经理级别注册编号承诺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如确有原因须更换,须事先征得业主同意。本投标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若投标人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时,优先选择中标标段顺序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本开标一览表除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还应以单页形式,两份放入单独档案袋中(外封皮格式同投标文件密封格式)。各项内容务必填写详细,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附页。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82\n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人身份证粘贴处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82\n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90天。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粘贴处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82\n五、投标保证金致招标人:本投标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我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不修改投标文件,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会以不正当的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的履约担保;不串标、不围标、不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否则,我方自愿接受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处理。特此保证!附:1、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粘贴处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82\n六、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本公司中标,将由本公司资格审查时的管理、技术人员直接组成项目部进行施工(如果人员需要变更,一定取得发包人的同意),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将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0天)进行施工管理,不违法转包、分包,保证本工程的施工队伍不是在本公司挂靠的其它单位或个人,我们承诺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目标。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接受发包方任何形式的经济处罚。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82\n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82\n八、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8)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10)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若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则在任何情况下,“项目管理机构”不得涉及人员姓名、简历、公司名称等暴露投标人身份的内容);(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拟分包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的规定)、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12)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3)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14)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15)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82\n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82\n施工组织设计附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82\n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82\n九、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82\n(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后附内容应与资格审查资料或其他所附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一致。82\n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专职施工员、质检员、预算、材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应附岗位证书,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职业资格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82\n十、拟分包计划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备注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123123123123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日期:年月日82\n十一、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后附资格审查证件复印件。82\n(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82\n(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1、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项所指的工程项目,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本表后应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3、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以备核对。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82\n(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以备核对。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82\n(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必须如实报告,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十二、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行设定)备注:对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招标文件有固定格式的执行固定格式,没有格式的自行设计格式。84\n附件:封面格式报价文件(正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报价文件(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电子版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封口格式………………于2018年月时之前不准启封(加盖公章)………………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