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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3 09:11:32 发布

汝州温泉镇中小学景观工程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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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温泉镇中小学景观工程(二次)招标文件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融)-G-2018-114\n招标人:汝州市温泉水生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一八年七月\n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8第六章图纸(另附)59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0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61\n第一章招标公告汝州市温泉镇中小学景观工程(二次)招标公告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州市温泉水生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汝州市温泉镇中小学景观工程(二次)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一、招标基本情况:1、招标单位:汝州市温泉水生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融)-G-2018-1143、工程名称:汝州市温泉镇中小学景观工程(二次)4、建设地点:汝州市温泉镇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质量要求:合格7、计划工期:90日历天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9、招标内容:汝州市温泉镇中小学园建、绿化及安装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经营范围包括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或土木建筑相关中级职称。2、投标人须提供1份2015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项目业绩;或2015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在12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7年10月-2018年3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n4、企业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5、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列入不良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信用查询记录结果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6、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及需要注意的事项:1、网上报名:本项目除网上报名外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报名前先登录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rzggzy.com/)点击“供应商登录(申请)”进行注册。注册后到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工程类项目到206室,采购类项目到207室)现场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到中心201业务受理大厅办理CA证书。通过CA证书登录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登录(申请)”入口进行网上报名(2017年9月8日前也可通过账号密码登录报名),其他数字证书兼容问题在系统升级时同步解决。企业注册指南:http://www.rzggzy.com/djzgc/11406.jhtml办理CA证书指南:http://www.rzggzy.com/ggtz/12223.jhtml2、报名时间2018年7月4日0时00分到2018年7月10日23时59分。3、招标文件费和保证金缴纳及绑定\n(1)投标人支付账户必须为基本账户并且与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库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非企业基本账户,请及时登录系统申请变更,并到中心业务科室现场核对。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缴费、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汇入账户和账号:招标文件费和保证金汇入账户和账号详见网上报名成功后费用缴纳说明单。(3)招标文件费查询、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统一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查询、绑定工作,若自身原因错过缴纳时间、查询时间、绑定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4)招标文件费用通过转账或电汇支付到指定账户,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入。具体操作链接地址:http://www.rzggzy.com/djzgc/12214.jhtml(5)投标人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链接地址:http://www.rzggzy.com/djzgc/12214.jhtml。(6)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二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没有进行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二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具体操作链接地址:http://www.rzggzy.com/djzgc/12214.jhtml(7)投标人只需要网上报名、缴费、绑定,暂不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天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携带纸质版文件进行投标。(8)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4、标书费和保证金已到中心账户,但未成功绑定的,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请退款。链接地址:http://www.rzggzy.com/djzgc/12214.jhtml注: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由中介代理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交易系统退还给投标人。\n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18年8月1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01开标室(汝州市西环路808号)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汝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rzggzy.com)等网站上发布。六、其他事项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七、联系方式:采购人:汝州市温泉水生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375-7031106地址:汝州市温泉镇温泉村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5136973967地址:许昌市劳动路7号\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汝州市温泉水生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375-7031106地址:汝州市温泉镇温泉村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5136973967地址:许昌市劳动路7号1.1.4项目名称汝州市温泉镇中小学景观工程(二次)1.1.5建设地点汝州市温泉镇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1.3.2计划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经营范围包括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或土木建筑相关中级职称。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份2015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项目业绩;或2015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在12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n其他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7年10月-2018年3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列入不良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信用查询记录结果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3.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48 小时内2.3.2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48小时内\n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投标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3.4.1投标保证金1、该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圆整(¥250000.00元)2、保证金汇入账号和账户:收款单位: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2603031400000027****(注:后四位数字系统自动生成,具体缴费账号详见网上报名成功后“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单)开户银行:河南汝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骑岭支行(注:系统原因,可能不显示骑岭支行,属于正常现象)行号:4024956010143、递交形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该基本账户必须是已加入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二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没有进行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二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链接地址:http://www.rzggzy.com/djzgc/12214.jhtml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绑定保证金、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5、规定投标保证金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账为准。(因银行转账延时等原因,提醒各投标人于开标三日前缴纳)6、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3.4.4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n(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有出借资质、陪标、串标及其它违法行为;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5年1月1日起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函、标书汇总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招标文件规定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签署姓名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扫描件或复印件3.7.4投标文件副本及电子版本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U盘2份,(U盘电子版本,无病毒感染,可读,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全部内容)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每册采用左侧胶订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01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01开标室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并宣布检验结果;开标顺序:按签到的逆顺序依次进行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招标人代表1名和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4名。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招标控制价19525061.31元10.2 投标文件电子版\n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份数:贰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在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密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采用word、excel格式)10.3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10.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10.5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汝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历天。10.6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8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n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中标价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由中标人支付。\n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状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n(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n(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n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对投标人没有填入报价的项目,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已经包括,在实施时招标人将不予另行支付。3.2.4编制预算的依据3.2.4.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河南省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2)国家、省有关造价规定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3)国家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4)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5)图纸答疑(6)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7)企业的技术与管理水平等;投标人依据上述条件结合市场竞争情况自主报价,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3.2.4.2投标报价是由投标人计算的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一切费用的期望值。3.2.4.3工程所需要主要材料质量及价格在采购时要由业主、监理、中标单位共同考察认定。3.2.4.4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3.2.4.5安装及景观铺装工程人工费指数、机械类指数、管理类指数调整执行《河南省建筑标准定额站发布2018年1-6月人工价格指数的通知》(豫建标定【2018】18号文)的相关规定,绿化工程人工费依据《2016综合解释》(人工费当期价格)75×发布期市政工程人工费指数、材料价格按《汝州市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2期材料价格,不足部分参照《郑州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2018年第一季度价格及市场价格调整。3.2.4.6投标人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场地情况、交通、储存空间、装卸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程情况而导致的费用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n款的有关要求。3.2.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本单位造价人员资格印章;若委托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须加盖咨询机构资质章及编制人员印章。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帐号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将交款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放入其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有出借资质、陪标、串标及其它违法行为。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3.5.2“近3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如有)3.5.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n3.5.6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证或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委托书)须按规定参加开评标会议,否则,视为无效标。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标明连续页码,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应分开包装(正本密封在一起,所有副本密封在一起,电子版单独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n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证或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委托书)准时参加,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宣读招标控制价;(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代表,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n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n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材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注:以上审查内容涉及的原件,投标文件中需附复印件并提供相应的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即可)供评标委员会查验;如果未提供原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不一致,则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n2.2.1分值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项目管理机构:10分投标报价:6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及评分原则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多于五家(含五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少于五家(不含),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按下列公式计算:评标基准值=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0-3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是否齐全、准确、清晰(0-2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是否科学先进、计划是否合理可行、流水段的划分、各项交叉作业是否切合实际,合理可行(0-2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先进、合理(0-2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且保证安全防护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0-3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确保文明及环保施工的组织措施先进、合理(0-2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0-2分)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劳动力配备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合理、可行(0-2分)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合理、可行(0-2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现场设施齐全、布置合理、可行(0-2分)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方法科学、可行(0-2分)可行、合理(0-2分)\n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企业具备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够使工程管理者对现场实施监控和数据处理方法科学、可行(0-2分)有详细的措施和方案对周边和地下具体环境充分了解,并制定针对性措施(0-5分)注:以上项目如有缺项,该项按零分计取。2.2.4(2)项目管理机构标准(0-10分)企业资信1、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诚信企业等级AAA(含)及以上证明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业绩得分除资格审查的业绩外,投标人2015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单项合同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项目业绩的,或2015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单项合同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项目业绩的,1个得3分,此项最多得6分(以施工合同签约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注:评标时须提供原件,否则不计分2.2.4(3)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0-60)分投标报价的评审(60分)评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5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55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6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5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n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l)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n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1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总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n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n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n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n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n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n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现场。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n1.1.3.10临时占地包括:自行解决。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部委相关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及省、市有关规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招标文件、答疑、变更、补遗(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等招标过程中文字文件;(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提供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包括竣工图用);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n根据项目的工期总目标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并在开工前一周提供施工进度总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表等资料。工程的进展不符合进度计划时,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可要求承包人修改计划。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计划的修改都不得造成完成期限的延误,因进度计划修改造成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见上述条款;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依据发包人的实际需要;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以上资料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齐全的文件后合理时间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方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设计红线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n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本工程,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图纸的有关内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本工程,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图纸的有关内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情况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执行10.4.1。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n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期前使施工现场基本满足施工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现貌,自行考虑施工场地问题。(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现貌,由承包人在施工区域周界的指定接入点接入,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电讯线路发包人不提供,水、电、电讯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现场交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完成。(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现场或有关资料上已明确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由承包人负责保护。暂不明确的地下管线如需保护,承包人应提出具体保护措施方案,由发包人征得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后,再由承包人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提出预算,发包人审核后支付。(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过程中具体协商。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n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电子版。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版。(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提供已完工程量报表(含设计变更及签证预算)及下月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每月如不能按时完成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处以2000元罚款。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①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施工场地设置安全施工、防火宣传标牌、标语以及设施,组织专门的保卫和值班人员,坚持昼夜巡视、检查。②承包人在进场前要制订对人员、机械设备的操作及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的安全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做到绝对安全。③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所有责任,并承担费用。④承包人应在工地大门处设置交通警示灯及减速慢行标志。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①根据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由承包人办理交通、环卫、环保手续,负责协调和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周边地段民事纠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②\n施工过程中排污、环保、市容、消防、治安、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因施工造成对临近居民的影响所引起的纠纷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现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必须定期清运,施工现场内雨水、废水、污水必须排入指定的排水沟或排水井内;保持道路畅通整洁。若污染城市道路和下水管网,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成工程成品在正式移交发包人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文明工地标准实施,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含塔吊基础),并将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运出现场,并将场地平整好;清理范围和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n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2天,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2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罚款,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罚款,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n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期限: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担保。待工程验收合格,履约担保返还完毕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n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规范规定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制定安全施工标准及要求,负责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工程施工前,承包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n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承包人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承包人应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承担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及相关费用。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保证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发生民事或刑事案件,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场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对安全防护工作负全责(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和费用),并禁止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现场。为保护本工程免遭损坏,或为现场附近和过往人群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所有安全事故及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约定及通用条款相关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及支付发生的费用。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上报发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国家最新规范标准。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n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原因延误,工期顺延,(但须得到发包人代表签字的书面认可,承包人同意因发包人原因的工期顺延,承包人不予索赔)。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若承包人未按期开工,则按延期每天2000元处罚;若超过七天,则按延期每天5000元处罚;若超过十五天,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2)若承包人工程延期的,则按延期每天5000元处罚。\n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的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或投标文件承包人承诺完成,但暂未计入报价的项目不作为顺延工期的理由。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市政影响等不利因素等在总工期内,不另外考虑。如遇国家和政府要求短期(临时)停工的,双方商量处理。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持续高温:连续三日日最高气温38℃以上;(2)连续低温:连续三日日最低气温-20℃以上;(3)大风天气:施工水域日风力在6级以上且持续时间不少于4小时,或阵风大于8级;(4)暴雨天气:日降雨量50㎜以上,或降雨强度大于20㎜/h;(5)暴雪天气:日降雪量10㎜以上;(6)流速或波浪:内河3.5米/秒及以上流速,海上2米及以上的大浪和强浪;(7)水淹:施工场地大部或全部被潮水、洪水或雨水淹没超过1天;(8)大雾: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天超过1天。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不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n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包含在合同总价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根据工程情况自行设置建设,并包含在合同总价内。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包含在合同总价内。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包含在合同总价内。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设计变更、签证资料必须及时经发包人确认,隐蔽性工程的变更签证要在三日内办理完。2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单后14日内(从通知单盖章签收日期计算),向发包人递交完整变更签证费用计算书;逾期14天以内申报的,增加费用的变更签证在结算时只支付终审价格的70%,减少费用的变更签证由承包方自动扣减;逾期14天以上未申报的,增加费用的变更签证在结算时不予考虑,减少费用的变更签证由承包方自动扣减并对承包人处以审核造价5%的违约金。3特急变更签证的实施以发包人代表签字为依据,承包人可事先就计价方式或价格与发包方协商一致。但实施后14日内,双方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作为结算依据。4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协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取定的人工单价(综合单价,已含管理费和利润)。\n5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承包人要及时督促监理和发包人代表在完工后7日内签字确认,否则发包方可以不予支付费用。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发包人代表、工程部负责人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发包人可以不计价款。6须发包人认质认价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前15天以上向发包人提出。7合同履约中,双方填制的变更、签证通知单以及办理相关手续,都应严格按照发包人的内部工作管理制度执行,按顺序进行统一分类编号,并附有相应的真实图片及发生的费用,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8承包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对工程技术及施工图纸中的问题应提前发现,并在图纸会审时或按照技术核定单的形式及时提出;如果承包人由于各种原因不提出或未及时提出而导致工程产生的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问题及后果,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9工程结算时,承包人须将完整的变更签证资料装订成册作为结算书一部分,变更签证资料应包括:(1)双方确认的造价审定单;(2)变更签证通知单及完成回执;(3)申报的变更签证预算书;(4)原合同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5)分部分项工程费计价表及计价分析表,清单措施项目费计价表及计价分析表其他项目费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6)甲供材料和主要材料表;(7)变更签证单原件及所有相关的往来函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与造价有关的问题。(8)相应的真实图片。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七日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七日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另行协商。\n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协商不一致的发包人有权提出其他方式实施。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招标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审定造价支付部分暂列金。暂列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工程计量时当期,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价格。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n%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无预付款。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进度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进度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n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进度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按形象进度付款,每完成三个月的工程量后,施工单位按清单上报完成工程量,经监理确认,建设单位审核后一个月内付所审核量的80%;(2)道路、景观、亮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量清单审核后的90%;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后付至工程量清单审核后的80%;(3)道路、景观、亮化工程结算后付至90%;绿化工程结算后付至总造价的95%。(4)余款养护、保修期满后付清。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达到相应付款节点后由承包人14日内提交。(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4天。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年利率15%计算利息。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n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同本合同第7.5.2条约定。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n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28天。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28天。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肆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天。(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收到申请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n/。(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7)其他:/。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监督,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2)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则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按每起1-5万元处罚。(3)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勒令退场,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罚没全额工程履约保证金。(4)总承包单位对业主分包单位的质量具有管理责任:a分包单位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总承包单位有权要求分包单位进行整改,但分包单位拒不整改时,可以向业主汇报,业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是否整改。但总承包单位不向业主汇报,导致质量问题时,总承包单位具有连带责任,业主有权对总包单位进行处罚,根据严重程度罚款1000—5000元。\nb分包单位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是总承包单位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预见的,但总承包单位未阻止,或阻止不听但未向业主及时汇报的。业主有权对总包单位进行处罚,根据严重程度罚款1—10万元。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指派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管理,不得更换。若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则罚合同价的8‰。承包人必须指派投标书中承诺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到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管理,不得更换。若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更换的,则按更换每人次1万元处罚。并且从工程开工(以开工令为准)起,项目负责人保证每周五天以上出勤,并且每天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8小时,每少一天罚款1000元,累计缺勤10天或连续缺勤5天(书面请假,业主同意除外),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勒令退场,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若发包人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及金额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后,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材料供应商、机械与设备出租人、与本工程施工建设相关人员及单位等向发包人索要工资、材料款、机械与设备出租费等,则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费用。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确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n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贰)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20.5补充条款1、有关部门或单位决定的临时停水、电,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不能延长工期。\n2、承包人在施工中无正当理由不执行监理或发包人的正当管理工作指令的,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2000-5000元/次。3、承包人进入现场施工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严格遵照文明工地标准,否则,由发包人组织实施,所发生的费用从应支付给承包人款项中双倍扣除。4、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监督,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5、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载明的范围进行施工,如超范围施工则视为对发包人的优惠,在结算时不作调整。确因承包人超范围施工导致其他施工单位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由承包人自行拆除、修补,并承担相应费用,给发包人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6、承包人必须对所有专业分包队伍履行总承包管理职责,负责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方面的监督、管理及协调工作,否则,发包人有权视为违约,所有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7、相同或类似清单项目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在结算时按最低的综合单价计取;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8、若在工程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暂列金额或暂定价或暂估费用与招标文件中的暂列金额或暂定价或暂估费用不一致的,则均按招标文件中的暂列金额或暂定价或暂估费用扣减。数量及价格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发包人的方式进行确定。9、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及时对审计结果进行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确认。10、结算资料应按有关要求整理;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1)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开竣工报告、招投标文件;(2)工程类别核定单;\n(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4)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书);(5)竣工图纸;(6)图纸会审(交底)的会议纪要;(7)设计变更资料;(8)施工现场签证资料;(9)承包人需补充的其他资料。11、结算资料具有完整性和合法性。资料不完整的,承包人必须限期整改。否则,发包人不予办理或对该部分资料不予认可。因资料不齐而影响结算审核工作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1)工程结算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2)工程结算书必须装订成册,封面必须盖单位公章,编制人、审核人均应签字并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执业专用章。(3)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及时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结算时提供原件才予以确认;(4)工程变更必须编号、归类。(5)工程结算价必须相对正确,如高估冒算超过5%按每超1%扣最终工程结算审定价的4‰。(6)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及时报送审核。12、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在3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给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如承包人未在3个月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则按每延期一天处罚500元人民币。同时发包人有权决定本工程的后续工程款一律不予支付。13、实际施工时,如仅发生主材(主材包括:商品混凝土、钢筋、水泥、中砂、石子、木材、瓦、砖、石材等)变化,在结算时其综合单价调整仅对主材价格进行调整,综合单价除主材外的其他费用,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和其他材料费均不予调整。\n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一、编制依据:1.编制依据:施工图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河南省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配套解释及相关文件、图纸质疑及回复说明;2.材料价格按《汝州市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2期材料价格,不足部分参照《郑州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2018年第一季度价格及市场价格调整。3.安装及景观铺装工程人工费指数、机械类指数、管理类指数调整执行《河南省建筑标准定额站发布2018年1-6月人工价格指数的通知》(豫建标定【2018】18号文)的相关规定,绿化工程人工费依据《2016综合解释》(人工费当期价格)75×发布期市政工程人工费指数。4.税金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文,增值税税费按10%计取。二、工程量清单(另附)\n第六章图纸(另附)\n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招标工程。7.2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承包人提出采用的其它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工程师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后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习惯作法。本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方面符合标准规范。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以下列出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1、《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4、《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8、《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9、《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10、《建筑地面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1、《中国园林建筑施工技术》12、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以上技术规范标准与新技术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新技术规范标准为准。\n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n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n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其他资料十、实质性要求\n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内竣工,已充分考虑赶工因素,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道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我方承诺按照国家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年月日\n(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投标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级别投标范围投标总价(大写)(小写)投标保证金投标质量投标工期承诺: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n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n四、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自愿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RMB¥:)。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按规定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附:(1)银行进账单复印件(2)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n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n六、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8)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9)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0)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1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12)企业具备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够使工程管理者对现场实施监控和数据处理(13)有详细的措施和方案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n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n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n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n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n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n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n(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建造师的承诺,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类似项目限于以建造师身份参与的项目。粘贴主要候选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实质性要求)姓名年龄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作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n附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技术负责人情况工程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粘贴主要候选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实质性要求)姓名年龄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工程技术负责人拥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工作年限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作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n附3:承诺书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n八、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n(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n(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n(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n九、其他材料注:(1)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2)投标人认为应附的荣誉、资信等其他资料。\n十、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公司已认真审核了(项目名称)施工工程量清单,确认无误。如我公司中标,将完全按照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内容施工。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